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和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考统招时须第一批次录取。
(四)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从业人员需于2017年6月及以后全日制最终学历毕业。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
(七)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身体无残疾,工程管理人员要求无恐高症。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招聘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
部门 |
岗位职务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综合部 |
职员 |
1人 |
1.经济类等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出色的沟通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及公文撰写能力,善于协调、沟通和组织策划; 4.大学期间担任过班委;院(系)学生会(团组织)或校学生会(团组织)副部长(副书记)及以上职务的优先考虑。 |
2 |
建设部 |
职员 |
2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