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为56名(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2)。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和“椒江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2);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4.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7月6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报考人员上网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取消考试资格。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本次考试不收费。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资格确认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媒体公布。
因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已完成资格确认人员请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50%和50%。其中笔试成绩中《综合基础知识》占比为50%,《岗位专业知识》占比50%,仅考《综合基础知识》1门的,该笔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100%。(党性教育培训专任教师岗位考试的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三部分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40%、30%和30%。其中笔试成绩中《综合基础知识》占比为50%,《岗位专业知识》占比为50%。)
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各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试卷,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范围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常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岗位专业知识科目根据各岗位专业要求分别出卷。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
笔试后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职位,须提供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证明(或文件)等。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面试(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技能测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距面试(技能测试)3天前,若具有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则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技能测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有岗位专业知识考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排在前,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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