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及选调数量
北京大学201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计划选调11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推荐报名和资格初审。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考生个人下载附件中的《山西省定向从北京大学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报名表》。并填写报名表由院系党委盖章,于3月30日(周一)16点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216房间并现场进行电子版登记。电子版报名表及电子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于3月30日下午16点前发送至pkuscc@126.com中。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签章的《山西省定向从北京大学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一式二份,在面试前接受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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