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2015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
5、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发展潜力。
6、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7、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1、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3月6日至16日。考生个人下载附件中的《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1)。并填写报名表由院系党委盖章,于3月16日(周一)12点前将纸质版报名表(正反两面打印,一式2份)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216房间并现场进行电子版登记。电子版报名表及电子版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100kb以下)于3月1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pkuscc@126.com中。
2、资格复审。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本人所学专业等情况,结合黑龙江实际,研究确定参与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谈,时间为2015年3月下旬,地点在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4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与选调名额一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谈人员名单。
面谈主要了解人选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方面能力,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面谈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面谈情况在本校学生就业信息网公布www.xiaononf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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