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5月30日14:00—18:00
面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8:00(请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于当日早上7:30报到,逾时30分钟者视同自动放弃)
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市内乘105、106路公交车)
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或所服务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无需学生证)。
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加盖学校公章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证明材料;担任学生(党、团)干部的须提供聘书原件或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获得各级各类奖励(不包括各类奖学金、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如原件遗失,须由奖励颁发机构出具获得荣誉证明)。
4、《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考生在宿迁党建网(xp.sqdj.gov.cn:2014/cg2015)填写,由学校正反面打印,并填写意见、盖学校(或分校)公章,密封后交考生带至现场。
上述所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需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1份(《征求意见表》无需复印),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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