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

发布时间:2025-08-27 18: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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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

一、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中止:不可抗力;中断:主观原因。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例题·多选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特定情形,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A.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

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D.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解析:选项ACD。注意区分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特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自障碍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特定事由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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