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南平市政和县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4 0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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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0〕17号),2021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采取考后资格审核方式。现就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的对象

1.参加我省2021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且考试的两个科目成绩同时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2.参加我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如果财政部、人社部确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低于60分,对相应增加的考试合格人员将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二、审核时间安排及审核点联系方式

政和县考生2021年度考后资格审核的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1日至7月8日(工作日)期间,高级资格考后审核在南平市直审核点。

政和县考生审核点联系方式:0599-3325959

三、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报考人员应提交: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盖章);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四、考后资格审核要求

根据《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0〕17号)所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若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或不符合闽会考办〔2020〕17号文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政和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henghe.gov.cn/cms/html/zhxrmzf/2021-06-08/1197727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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