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计划6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4月30日-5月19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教育信息网和省内部分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http://www.xiaononfu.com/
2.现场报名(5月17日-19日中午12:00)。由汉寿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南文理学院船型教学楼内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同底一寸照片、学历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二)考试
本次高校现场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如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过多,面试工作难以开展,该岗位将进行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教育信息网站公示。
1.笔试(5月22日上午):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5月22日下午):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成绩合成:
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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