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职位和名额
金坛区纪委监察局科员3-5名。
遴选对象和范围
金坛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
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群众认可度较好,身体健康;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原则,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遴选程序及时间
发布公告
通过《金坛党建网》、《金坛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1月7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可以组织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报名人员下载《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邮箱。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同时在《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稿送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3号楼309室)。(报名邮箱:jtswzzb@163.com,联系人:谈 阳,联系电话82822820)。
报名截止时间:1月15日下午17:00。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测试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选。
公示、试用和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对象进入区委组织部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1361613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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