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试成绩修正分数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小组评定成绩的修正办法》的规定和《2014年抚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准考证》面试计分说明,对抚州市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面试成绩进行了误差修正,全部考生平均分和各考场平均分如下:
全部考生平均分为:76.105737704918分;
第一考场平均分为:75.1231818181818分;
第二考场平均分为:75.0504761904762分;
第三考场平均分为:75.2619047619048分;
第四考场平均分为:78.9213636363636分;
第五考场平均分为:76.2472727272727分;
第六考场平均分为:74.4523809523809分;
第七考场平均分为:74.59分;
第八考场平均分为:78.5075分;
第九考场平均分为:78.8609523809524分;
第十考场平均分为:75.0285分。
关于体检入闱人员
按照155名的录用计划、“三类人员”报名情况以及考生面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的原则,依据各考生的面试最后成绩,确定通过审定的“三类人员”胡凡、黄新文和参加面试考生高媛等153名考生,共155人为体检入闱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梅雅姗等20名考生为体检入闱预备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体检入闱预备递补人员一同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作为预备递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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