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安排,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等环节,我县确定周林美等2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日,监督电话:6256568。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1 |
周林美 |
长兴县太湖街道祥符斗村党支部委员 |
2 |
周 晶 |
长兴县龙山街道高山岭居民区党支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