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经靖宇县委培生信访工作联合工作组审核认定为符合安置条件的委培生70人。
安置岗位方向
由靖宇县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等31个单位提供70个岗位,拟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委培生70人,通过笔试、面试掌握委培生的能力水平,由委培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靖宇县委培生就业安置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考试范围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安置的范围。
1.毕业报到后曾予以分配,并与分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买断)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
4.在报名工作开始前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由靖宇县委培生信访工作联合工作组统一组织。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监察接待室。
4.咨询电话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0439-7233930
靖宇县教育局:0439-7268007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0439-7224557
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439-7266510
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9-7224727
5.资格审查
由委培生认定工作原审核单位对报名参加安置考试的委培生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委培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证原件以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红底、蓝底均可)、《靖宇县委培生就业安置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需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委培生不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
报名时委培生同时提交本人发布公告日之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由人民银行出具),并由委培生本人签名捺印。凡本人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发放《准考证》
由靖宇县人社局统一制发,时间另行通知。
8.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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