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2021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以上有关2021年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19年、2020年毕业生。
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3.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
(2)研究生或本科阶段须为36所“双一流”A类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院系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19届、2020届、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相应年度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相应年度12月31日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相应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5.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审核
1.系统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9时至7月22日16时。
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1年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党政储备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23日9时至7月23日16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9时至7月26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请及时关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接听电话、查收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2021年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党政储备人才现场资格确认”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面试,发放考试通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下午14时至17时,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777号。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2021年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选聘指标。核减的选聘岗位情况将于资格确认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考试
1.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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