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及工作人员共6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2《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学历与专业要求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正常毕业。
各岗位学历、专业、技能等要求详见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要求
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汇总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时间为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2021年7月12日。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dec.edu.cn/)、官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注册登录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招聘系统(http://rszp.qdec.edu.cn)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本人签名的《考试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④报考副高级岗位人员须提供副高级职称证书,报考中级岗位人员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
⑤报考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岗、党务管理岗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党组织关系证明;
⑥报考辅导员岗人员须提供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⑦报考大学语文教师岗人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⑧报考大学英语教师初级、中级岗人员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⑨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无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⑩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年限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于2021年7月13日9:00—7月18日16:00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初级和中级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对于应聘人员比例超过1:5的岗位将加设初试环节。副高级岗位考试人数按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取消核减计划、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加设初试环节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qdec.edu.cn/)予以公布。
考试
1.副高级岗位
副高级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面试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组织,分值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
2.初级和中级岗位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初级、中级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前置加笔试的形式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
如有初试环节则将以现场答辩形式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初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合格即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加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各环节分值均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报考会计岗、辅导员岗和管理岗的人员,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面试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合格即可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并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统一公示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相关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教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核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所有岗位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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