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健康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凭已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学校负责专业资格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南区1号门。报名前应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按防疫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时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进行。
(三)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审查通过者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费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报名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在确保本人健康状态良好的前提下,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进入心理测试、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重庆科技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通知供查询,请留意关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政策理论,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政工作的政策和文件;教育部关于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时事政治等。
2.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或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通过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科技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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