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分批招录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满即止。其中,70%以上的招聘岗位可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
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要求参阅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条件、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