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宣传设计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即日起,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为“用人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户口薄(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4)任职文件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2.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17时截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试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社会在职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附上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2人的,该岗位取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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