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等要求须符合各岗位的应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社招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程序
“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农业大学招聘系统”→注册报名信息、登录→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应聘材料→核对信息、提交→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等待面试通知。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教学科研岗位”采用全年长期招聘报名,适时组织面试。
2.报名方式
“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rsc.ynau.edu.cn/zp)”进行报名。
(三)应聘材料提交
1.“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网络填写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报名要求及时上传应聘材料。
2.应聘材料要求如下:
(1)国内毕业生: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及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需附最高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认证报告)或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求职简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境)外毕业生: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最高学历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求职简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初审
1.“教学科研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
2.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五)注意事宜
1.“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勿需网上交费与准考证打印,资格初审通过后按各学院(部门)的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统一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纸质、现场、短信或来电等报名。
3.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我校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网络报名信息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人员,报名资格初审按照不合格处理。
笔试
“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免笔试,资格初审和复审通过后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测评与考察
(一)面试测评
1.面试前,各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拟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教学科研岗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具体面试要求由各学院(部门)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学科研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其中“教学科研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加试专业知识环节的成绩排前者为考察人员。
2.考察工作由各学院(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