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相对应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报名
(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按邮件主题格式(格式为: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考者本人手机号),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分别发送至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邮箱(swgjrs@163.com)和汕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箱(swrsjsyk@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资格审核表》必须采用excel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核表》(附件3);
3.《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4);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
5.户口本、身份证(正反双面);
6.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不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7.除以上要求的资料外,考生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审核
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将在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并报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准。经核准后由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发给《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采用直接面试。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面试采用线上视频说课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全不予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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