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 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
(四)应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应聘统招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年龄须为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本科且具备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岗位人员年龄须为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特殊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报教育厅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学历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的,须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的证明。如被录取者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及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计计算。
(七)应聘人员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报考岗位列明的其他要求。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http://www.xiaononfu.com/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021年7月21日至8月4日。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完成报名,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提交报名信息的一律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链接进入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主页下方人才招聘专栏报名系统中注册用户,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资料;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模板范例要求提交学历、经历、业绩等佐证材料。
(3)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顺畅,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因应聘者原因致使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联系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8月6日。
2.审查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7月23日至8月6日期间登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个人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改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报教育厅批准,可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报教育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同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岗位调整计划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示。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8月10日、11日9:00—15:00。
2.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99号,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鲁班楼A1005室。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1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1份。
(2)应聘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各层次学历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中共(预备)党员身份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加盖应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并有负责同志签字,现场确认时出示原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有负责同志签字,现场确认时出示原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学习、实习或工作期间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已取得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1份。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此类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未提供证明的视为未与任何企业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因拒报、瞒报劳动关系等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我院将保留向应聘人员追究责任的权利。
(9)应聘者参加现场确认时,依上述顺序将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按序排放并用长尾夹在左上角固定,打印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10)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方可缴费并参加考试。
(11)缴费:招聘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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