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二)具有硕士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需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执行。试用期满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
聘用期限
首次聘期为3年,每一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可续聘下一个聘期,原则上须服务满6年才可申请校内转岗。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
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2021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电子版个人材料。电子版个人材料和《报名表》共同压缩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心理学],发送至电子邮箱:29-094@gduf.edu.cn。邮件命名应与压缩包命名一致,未按要求报名者不予受理。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金融学院2021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6.外语程度证明;
7.中共党员证明(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9.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10.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11.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1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
2.现场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现场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综合面试由自我介绍、学生工作方案设计展示、现场问答等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素质能力,有关面试的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考试由学校成立考试专家组,专家组评委成员为5人~7人,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存档。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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