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条件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硕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执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近2年来在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海丰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招聘优惠政策
根据《中共海丰县委 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的通知》,为鼓励和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从事教育工作,我县制定了如下几项优惠政策:
1.本次招聘的教师一律安排在县城地区高中学校、中职、开放大学及县教师发展中心中任职。
2.新引进人才属全日制博士生学历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25万元,并在服务期5年内每年给予10万元的生活补贴。
3.新引进人才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15万元,并在服务期5年内每年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贴。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组织专场招聘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人数、报名资格条件、招考程序和办法。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本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11日下午17:30止。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附件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hfxjyjzp@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如:陈六/华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海丰中等职术技术学校)。应聘者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表、承诺书(附件4);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及暂缓就业协议书、承诺书(附件4);
3.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承诺书(附件4);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承诺书(附件4)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及县教育局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进行核准,对符合岗位条件的,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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