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
4.年龄要求:18-30周岁(即1990年7月24日至2003年7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的书记员为18-28周岁(即1992年7月24日至2003年7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业务经办员、医药机构结算员为18-35周岁(即1985年7月24日至2003年7月23日)。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防爆反恐处突岗及基层执法勤务岗的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学历。具体详见岗位学历要求(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7:00(时间三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对《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岗位代码等,按要求上传本人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者生活照);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审核。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聘用名额的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或“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名次并列,则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加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通过,一并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比例低于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体能测试
对报考防爆反恐处突岗及基层执法勤务岗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由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组织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按招聘人数1︰3比例组织实施,体能测试结果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能测试不再组织递补。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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