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办公室文秘3名;场馆管理人员岗4名。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记录。
2.办公室文秘须执有大专以上学历,有办公室经历者优先;场馆管理人员须执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体育专业人员优先。
3.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2000年6月5日至1975年6月5日期间出生)。
4.政治素养好,思想作风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清正廉洁,退伍军人优先。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6.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矛盾处置能力。
7.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作风过硬,品行良好,服从管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负责民族体育馆所辖场地管理,设备维护、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
2.协助局文化体育股及业余体校开展各项体育集训、数据收集、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3.负责所辖场馆报修、维修工作。
4.负责场馆大厅的服务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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