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下同)、新疆艺术学院官网(http://218.195.180.1/,下同)、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http://218.195.180.18/ZP,下同),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8月15日。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的,即1995年7月23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7月23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7月23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六)高考为民考民或双语的应聘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九)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十)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未毕业的在读硕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218.195.180.18/ZP)进行注册报名;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参加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四)报名咨询电话:0991-2583574
报名咨询邮箱:xjysxyrsc@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13641725743万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
初审资格仅限于2021年8月15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试
学校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
(一)非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2103、A2104、B2120、B2121、B2122)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考试方式:网络在线笔试。委托第三方全程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具体安排、网址、账号、密码等均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2)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
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主要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举止仪表及现场表现、知识面、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面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站上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不合格者除外)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及排名。
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2123-B2126)采用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核。
1.考试方式:现场考核。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专业基本素质(说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测试内容:①举止仪表;②知识面及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③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40分)。
4.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总成绩当场公布,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体检人选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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