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心理测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93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有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1年河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专任教师12人、辅导员11人、管理教辅岗位人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对应条件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2、硕士学位应聘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时间须为2学年及以上并取得硕士学位。
(2)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及以上职位等。已有三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3、可招收应届毕业生或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
(1)应届毕业生含:
2021年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毕业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要求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留学人员原则上要求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指与应聘岗位类型完全一致的工作经历。原则上2021年8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4、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以上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人事处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报我校人事处,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我校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及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发布招聘信息。http://www.xiaononfu.com/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1)应聘报名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应聘者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
报名时间:7月27日9:00—8月4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5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5日14:00。
(2)报名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6),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⑧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电子材料(上传附件),包括:
①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本人手写签字并扫描,若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无需导师签字和盖学院公章);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本科及硕士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当前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另需提供现学习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④应届毕业生:在读学习证明(需写明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具体名称,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加盖学院公章),若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不提供在读证明;
有工作经验者:提供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佐证材料(应为原始材料(如履历表、考核表等人事档案材料或各类奖励证书等)的扫描件);
提供此项材料注意事项:一是足以证明自己岗位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材料,且无争议。二是“相应工作岗位”,指的是与应聘岗位完全一致的工作岗位。
⑤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信(加盖院系党委或学校组织部门公章,辅导员必备);
⑥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信(加盖学院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辅导员必备);
⑦其他满足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⑧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Excel版)
(4)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
(5)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请考生缴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7),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具体笔试防疫要求见《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6)。
(7)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6日9:00至8月8日9: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专任教师岗位
(1)应聘报名
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成果材料等,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8日。
(2)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无需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由招聘单位进行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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