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两年内(2021届、2020届)贵州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指包括大专在内的学历,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等)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含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开始。
见习岗位
我县有45家单位为青年就业见习提供87个岗位,详情见《紫云自治县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1)。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1年7月28日-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1。
报名所需资料
详情可见附件2。
推荐、面试、体检及派遣
县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所填报志愿及见习单位岗位需求,将报名登记表提供给见习单位,由见习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提供给见习单位审核,待通过面试、洽谈等方式确定人选后,按见习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开具报道证,派遣至见习单位,并与见习单位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见习时间及待遇
1.见习时间原则上为3到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
2.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紫云自治县最低工作标准为1570元/月),并为每名见习生办理300元的人生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http://www.xiaononfu.com/
联系电话:0851-35239308
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
贵州紫云县2021年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附件2
就业见习报名需提供资料清单
1.失业青年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失业),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三张;
(2)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者)、个体经营者、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军嫂、精准扶贫人员、低保户人员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
(3)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提供暂住证或常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4)在本人户籍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2.离校2年内(2021届、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2021年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报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
4.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打印附件2-1填写,收原件1份);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6.其他非必须提供材料,可根据本人情况如实提供: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各种优秀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附件2-1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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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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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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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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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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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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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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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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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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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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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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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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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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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员类型 (勾选其一) |
£离校2年内(2021届、2020届)毕业生 £16-24岁失业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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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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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意向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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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调剂: □服从 □不服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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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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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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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自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见习单位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见习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2021年度)
附件3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 (见习单位)
乙方: (见习人员)
为明确就业见习青年与见习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甲方与乙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见习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应在接到见习派遣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见习,若需变更乙方见习岗位,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就业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为 元。
三、就业见习期间,甲方尽量协调解决乙方的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事宜,帮助解决乙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见习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在就业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应及时将保险运行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
六、甲方与乙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补充条款中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七、协议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主管部门、见习单位、见习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见习单位(盖章)
乙方:见习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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