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重庆市为石柱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学生共23名,其中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全科教师10名,免费师范生6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学生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0周岁。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聘。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石柱县人社局四楼大厅(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
4.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考试当日(2021年8月14日)上午8点前到县人社局七楼报到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
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报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岗位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核总成绩计算
1.全科教师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50%
2.免费师范生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50%
3.全科医生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小学教师和全科医生岗位分别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选岗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http://cqszx.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报名咨询电话:023-73339515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3332853www.xiaononfu.com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重庆石柱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考核招聘公费生岗位表
附件2
石柱县2021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专业): 准考证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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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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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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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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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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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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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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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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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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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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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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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报 考 承 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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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志愿报考石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自觉遵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2.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3.如本人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做到不无故放弃,否则按不诚信报考处理。 4.如被确定为聘用对象,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及聘用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不诚信报考处理。 5.如被聘用为石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自愿在石柱县工作5周年及以上。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请报考人员用钢笔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字迹要清晰、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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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考 证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专业): 考试地址: |
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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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有
效 |
考 场 编 号
。 。
座 位 号
。 。 |
考室编号: 座位号: 准考证号: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科目 时 分~ 时 分 ( )科目 |
凭此证与身份证同时交验后进入考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考 生 注 意 事 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坐错考室、座位,责任自负。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右上角的考号旁。入考室时,只许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等,携带的手机、电子记事本等应关闭,连同提包和书籍、资料等放在指定位置上。
二、考生在得到试卷后,首先用钢笔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准确完整地填写在试卷规定栏内,不得在试卷的其它地方作任何记号。作用答题卡的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用钢笔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填写的准考证号与铅笔填涂的准考证号必须一致。填涂他人姓名、准考证号,均视为作弊,成绩无效。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三、考生因故迟到,不得要求延长考试时间。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经允许可以交卷离场。提前交卷考生必须将试卷(题本)和答题卡直接递交给监考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室,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室,交卷后不得在考室周围喧哗和逗留。
四、答题用蓝、黑墨水笔、圆珠笔书写,不得在同一试卷上用两种颜色答题,字迹要清楚、整齐,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草稿纸不装入试卷内)。凡印有方格的试卷,答题要一格一字。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是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可举手询问。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持考室肃静,不准吸烟,不准传递、抄袭,不准夹带、窥视,不准换卷,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
七、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题本)、答题卡依次递交给监考人员,经查验无误后,方可退出考室,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室。
八、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九、遵守考试的其他有关规定。
附件3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考岗位所规定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下载并如实、准确地填写《石柱县2021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3)考生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如需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渝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6)所有考生收取40元考务费,有技能测试的岗位需加收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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