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遴选)100名人员

发布时间:2025-08-29 1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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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遴选)对象及岗位计划

公开招聘(遴选)对象为:我区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及以下职员。工勤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计划100个,详见《西藏自治区202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四个合格”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不含试用期)。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

5.具有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公开招聘(遴选)岗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5.不得报考公开招聘(遴选)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执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日9:30—7日18:30;本次公开招聘(遴选)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hrss.xizang.gov.cn。

此次公开招聘(遴选)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县(区)和市(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并上传报名推荐表及相应工作证明。学校教职工报名人员需由教育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网上报名时,“是否为学校教职工编制”选项必须选择“是”,若不选择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如未能前往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的,可先行报名,报名结束后汇总相关报名信息送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笔试。招考条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已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行,“三龄二历一身份”,与本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是否未满基层服务期限或定向单位服务年限等。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3.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1年8月26日—27日登录http://hrss.xizang.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费。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免收报名费。

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

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须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进入面试。

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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