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待遇
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海机编〔2016〕21号)文件规定,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度,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并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4.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5.工作责任心、保密观念强,工作态度好,工作踏实,认真负责;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8)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9)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
2.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丰县委县政府大院内(县政府一楼2103室),联系电话:0660-662236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海丰县信访服务中心报名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海丰县信访服务中心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现场提交《海丰县信访服务中心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承诺书》(附件3)、本人的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5.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需填写《报名表》《考生承诺书》,相关表格材料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自行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参加计算机实操测试、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6、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有效证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聘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考试
1.计算机实操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计算机实操测试主要测试电脑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主要为“Word”和“Excel”的实操测试和常用的公文写作。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计算机实操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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