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6.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8.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 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6.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9.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考生登陆我校“公开招聘专栏”(http://zhaopin.tjau.edu.cn/home)以及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根据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6:00。报名网址:http://zhaopin.tjau.edu.cn/home。
(2)改报
8月30日9:00-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可进行网上改报。
特别提示:
1.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
2.请详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复制粘贴,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乱码者,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认证报告(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在入职前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及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基层党组织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考生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5日9:00至8月31日17:00,周末报名的资格审核将在下一周工作日内进行。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部程序(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日9:00-12:00,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认证报告(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或基层党组织经历证明、大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农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如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时间调整,会于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确认地址:天津农学院人事处(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天津农学院东校区行政楼415室)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时间:9月1日9:00-9月3日16:00。
经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可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具体安排在天津农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晚于规定时间报到者不得入场。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笔试成绩相同而出现面试人数超过1:3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具体安排在天津农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人员体检均合格进入考察环节,将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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