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27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5-08-29 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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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7名。

具体条件和岗位人数见附表《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六号)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我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及传染病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相关招聘条件要求

(一)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3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一本、二本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30周岁及以下。招聘单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二)各类证件要求

岗位所需证件、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学历要求

本科学历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的学校批次而确定本科学历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关岗位。所有招聘岗位不接受第二学位报考。

(四)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以《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

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拟定《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报襄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保康县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人事考试网、保康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以下简称《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5日17:00。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QQ邮箱(1340187911 @qq.com):①《2021年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书;④学位证书;⑤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国外学历学位)。上述资料按以上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3.考生报名后,实名加入“2021年保康县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群”,QQ群号为541416226,加群后请备注:岗位代码+姓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由县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免收考试费。

(四)招聘形式

采取集中面试方式招聘。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组织在我县集中面试,择优聘用。

特别提醒:凡报考我县本次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考生须签定参加考试诚信承诺书,对报名审核通过不参加考试人员将影响其个人人事考试信用。

(五)面试办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而确定,适时安排面试工作。

1.内容和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讲课方式;融媒体中心节目主持人岗位采取模拟主持、试播试镜等方式;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道德素养、语言表达、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开考比例。本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10,该岗位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同时面试开考比例为1:10,未达到1:10比例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相关岗位是否组织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对低于75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

3.成绩计算。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组织笔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组织笔试、面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及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以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2.资格复审。考察前,保康县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察人名单,被考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档案等证件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资格。因取消考察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择优递补。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的该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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