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管理人员身份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乡镇新聘用人员需在乡镇服务满5年(特岗教师不含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急需紧缺专业引进的人才需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
4.符合公告岗位的学历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政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3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聘用试用期的;
6.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近3年被市县通报、尚需争先进位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选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耿马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公开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完成。
(一)发布选聘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向社会公布选聘单位及岗位、选聘范围和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和选聘程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中学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2.报名地点:各选聘岗位的所属学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设岗学校负责,按规定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其中1:1开考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耿马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须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所任教学科统测成绩排名证明(由单位开具);
4.在艰苦边远学校任教经历证明材料(由单位开具);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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