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共14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1人(党群系统4人,教体系统3人,其他事业单位4人);紧缺人才3人(教体系统3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
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教体系统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紧缺人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同时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高层次人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6日至2003年8月25日期间出生);紧缺人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6日至2003年8月25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统一发布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11/jp2qls0px3x.html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应聘者提供《石泉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电子版近期免冠2寸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县境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县级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电子扫描版以压缩文件格式(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11/kdkjottespm.html
(1)党群系统岗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党校):报名邮箱:327805036@qq.com;联系电话:0915-6316419。地址: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人才(干教)股(石泉县人民政府大院办公大楼四楼)。
(2)教师类岗位:报名邮箱:363028265@qq.com;联系电话:0915-6312605。地址:石泉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6室)。
(3)政府系统其他岗位:报名邮箱:1422063629@qq.com;联系电话:0915-6310810。地址: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9号三楼)。
3.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分别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发布。
1.教师类岗位:采用讲微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讲课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现场答辩在讲课结束后按要求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
2.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及仪表举止。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成绩计算采取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数,教师类岗位面试总成绩并列的以讲课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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