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情况
1、岗位性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2、招聘岗位:新媒体工作文员,1名;
岗位职责
1、维护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门户网站等的日常信息发布、粉丝互动等推广工作;
2、负责新媒体日常采编、策划及编辑工作。
报名条件及要求
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新媒体、广告、传播、新闻、中文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熟悉各种办公软件、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营、Photoshop应用及各类视频软件剪辑,对新媒体内容有独到见解,具备宣传文案撰写能力,能独立完成新媒体排版工作,有独立运营新媒体平台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1、提交电子报名表(含个人彩色证照),填写报名表后连同健康码、行程码发送至707796435@qq.com;
2、经初步审查后,报名者向我院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报名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155号);
3、笔试、面试和编辑加试;
4、体检、政审。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7日- 8月25日。
聘用和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制外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我们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155号
联系人:林娜
联系方式:13905045286www.xiaononf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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