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20名,详见《2021年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其中专业要求以《2021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考生年龄在35(含)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以放宽到40(含)周岁以下(1980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户籍等资格条件;
(五)工作实绩突出,符合《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六)国(境)外学历限研究生,且本科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同时,海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七)服从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绥芬河就业微信公众号、春风人才网(http://www.ibaoming.net)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s://sfh2021syzp.ibaoming.net/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1年8月28日09:00—9月1日17: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考务费90元,网上缴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日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考生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5.考生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6.关于取得学历、户籍、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入党时间和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含当日)。
7.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中要求的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8.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咨询监督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政策咨询电话:13946370073、15245314732
监督电话:18845372626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网站后台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参加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人员,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党员证明、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户口簿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工作经历期间人社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在职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未参加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春风人才网另行通知。
3.公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将面试人选名单,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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