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岗位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及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无对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招聘(选调)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8名(具体见《2021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和《2021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招聘(选调)条件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除符合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在编在岗的差额或全额拨款的单位工作人员;
2.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其中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均按规定予以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稿及扫描件,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1512732689@qq.com,并与学院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或《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手写签名的扫描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③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⑤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3.相关要求
(1)持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的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如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2)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4)报考岗位另有要求的按标注要求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见《2021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2021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注意事项等有关安排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开考比例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对特殊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考试
1.各招聘岗位和选调岗位(除专任教师3岗位外)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先笔试再面试。
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设置合格分数线。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为7人,不设本单位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内容为试讲,各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各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任教师3岗位的考试分面试(篮球技能测试+试讲)和笔试两个环节,先面试再笔试。
(1)面试。面试内容为篮球技能测试和试讲,实际参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设置合格分数线,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①篮球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篮球技能测试时量与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篮球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②试讲。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面试评委为7人(技能测试评委为3人),所需评委全部从市外聘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当场公布成绩。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笔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结束后,专任教师3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其它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当中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