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共招聘基层公办学校校医共5名(附件1)。
招聘对象
(一)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
(二)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卫技类执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卫技类专业人才。
(四)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招聘对象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为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韶关市人才引进中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浈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报考者与单位有服务期限且未期满的,不可报考。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日至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地址: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市七中校园内;电话:0751-8917293。
3.所需材料
(1)《2021年浈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3)2020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主管单位医政科验证)和其他材料报名。
(4)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等。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止。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2.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并在报名时签订承诺书,保证报名表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自愿承担因错误信息,以及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考核
1.人才评价维度评价
按照《2021年浈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评价维度表》(见附件2)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评分,从学历、职称、年龄、工作年限等方面对基本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60分。评价维度表得分另行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评价维度表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如有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按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取得卫技类执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进行评价维度,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分数按40%的比例纳入最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卫技类执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总成绩按面试所得成绩计算。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3.成绩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人才评价维度得分(满分60分)+面试成绩(满分4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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