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人数:3人(其中女1人);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文化程度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人员及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6.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四)其他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适应能力较强,思路清晰,反应敏捷,善于沟通。
聘用与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工资2850元/月(含社保、五险一金)。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