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县督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5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中共党员,身高165cm以上,邯郸籍。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招录后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限制在30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2)有较严重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军籍或纪律处分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有吸毒史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和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具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情形的。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8月23日-8月31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3)报到证原件。如应届生暂未取得,由学校提供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填写《馆陶县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督查工作人员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6)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2.资格审查(9月1日)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二)组织考试
1.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9月3日)
参加笔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组织笔试考试(9月4日)
考试地点设在主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3.公布笔试考试成绩(9月6日)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领取面试考试准考证(9月6日)
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5.组织面试(9月7日)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国家一类考试标准来进行。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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