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选拔条件
招募条件
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及符合我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
2.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具备新时代青年的担当意识;
(2)学习成绩良好,学习观念强;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对农村工作有一定了解,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6)志愿者在到岗之前须获得毕业证书。
服务内容
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安排,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市、肇庆市以及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为重点,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方面,凸显基层服务导向,服务内容涵盖乡村规划和产业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法律宣讲、乡村文化建设、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教育、乡村公共服务、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等方面。岗位类别包括乡镇党政群机构、镇村公共服务机构、驻镇帮扶工作队、村居“两委”等办事员(助理)。专业对口的志愿者,可到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构等从事专业技术服务。
2021年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安排在驻镇帮扶工作队工作。
服务地点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惠州龙门县的乡村。
实施步骤
(1)招募和选拔
报名与审核(9月5日前)
志愿者于9月5日前登录“i志愿”系统“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专题网页进行报名。志愿者报名前应完成“i志愿”系统注册程序。相关项目办将于9月10日前审核完毕。选岗(9月11日-13日)经报名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可登录“i志愿”系统“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专题网页选择服务地和服务岗位。面试(9月20日前)各地市项目办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志愿者进行面试。体检(9月30日前)地市项目办组织通过面试的学生到指定三甲以上医院开展志愿者进行体检(体检通知由省项目办统一发布),体检通过后,由地市项目办对录取的志愿者名单进行审核公示3天。签订协议(10月中旬)公示无异议后,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
*实际时间以正式通知或“i志愿”和“广东志愿者”微信公众号推文发布为准。
*面试选拔遵循“三优先”原则,服务岗位和专业对口的本科生优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生源回户籍所在地服务的优先、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或志愿服务经历较为丰富的优先。
(2)集中培训和派遣
10月中旬,完成志愿者培训和派遣。
(3)评价考核
每年对志愿者进行评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由县项目办负责首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项目办审核,由市项目办报省项目办审批。志愿者考核情况(志愿者服务考核鉴定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终止服务协议。对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先进典型要开展广泛宣传,鼓励授予相应荣誉。
优惠政策
“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是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专项之一,按照《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21〕18号)规定,志愿者根据实际服务年限享受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就业、创业、升学等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山区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服务保障
1.按照每人每月2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分两次发放)、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发放节日补贴;
2.为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购买商业保险;
3.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补助,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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