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21年专项招聘24名人员(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5-09-14 18: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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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从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1个岗位,且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网址:http://39.97.118.165/hbyyxy。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从1月1日起算,例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应聘人员须具备五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官网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需提交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考核

(一)专任教师岗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辅导员岗由学工处组织考核,教学辅助岗和管理岗由人事处组织考核。

(二)专任教师岗考核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能力。

(三)辅导员岗、教学辅助岗、管理岗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b.hbm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听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75316(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91077(湖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www.xiaononfu.com

湖北医药学院2021年专项招聘人员(第三批)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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