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张店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群众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热情谦和,善于沟通,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及常规操作,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具备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张店区户籍、张店区生源及从张店区入伍人员(含四宝山街道、南定镇、傅家镇、沣水镇、中埠镇);
(五) 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八)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8月1日。
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三)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八)张店区现职专职网格员;
(九)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辞退或劝退的专职网格员;
(十)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华光路118号德泰堂国际商务大厦11层11112室。
(三)报名材料:
1.《张店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报名表》3份(正反面打印),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纯色背景照片(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各1份;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应聘人员可到派出所出具或通过“淄博微警”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打印。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淄博市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及时间另行确定。考试、体检等环节的信息通过短信、“张店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定岗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及岗位志愿填报情况进行人员定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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