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监测信息处耕地质量监测岗位1名。主要负责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维护,开展全国耕地质量监测,全国耕地质量信息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评价保护处耕地质量评价岗位1名。主要负责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评价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国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分等定级等。
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按照《农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均在北京;
3.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两个岗位均需农业资源利用(0903)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本次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研判考生能否报考,并于3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于2021年9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提交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见附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其他有关经历及业绩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1. 笔试和面试人选确定。我中心于2021年9月8日前通知进入笔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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