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考试招聘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 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先书面征求招聘机关(单位)同意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5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 “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点击“长寿区2021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1年9月16日下午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17日下午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7日上午9:00时至10月9日晚上24:00时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一览表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
考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实操、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 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
3. 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0月10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 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比例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5:3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次),若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相关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四)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进行公示。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各项面试时间分别为:实操测试时间根据考试科目确定,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各岗位面试项目根据《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考试类型不同,分别为:
(1)A类考试类型岗位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B类考试类型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6)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实操)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实操内容为测试报考岗位的相关技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A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B类考试类型岗位(附件1岗位序号6)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专栏里的“人事考试”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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