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5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发布。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7.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9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到2021年 9 月 13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到2021年9月 13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北湖区在编在岗人员、北湖区“三支一扶”人员。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微信平台预报名、现场正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正式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微信平台预报名。
①报考人员可通过此链接(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11/aatkgnsbjwr
20210902194950437001.jpg
②微信平台预报名资料(扫描件)。报考人员把以下材料扫描件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上传到报名平台的“附件”中,压缩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a.《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b.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c.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d.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e.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需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岗位聘书或合同;
f.《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g.凡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还是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各扫描件命名规则为:岗位代码+姓名+附件名(如:Z01B01 张三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③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3日18:00。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现场正式报名。
①现场正式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②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③现场报名地点。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④缴费。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⑤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五楼北湖区人社局519会议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3)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正式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②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同)。
③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④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⑤降低开考比例和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9月16日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2021年9月18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正式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报考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北湖区人民医院的还需提供学籍证明(附件5);
(6)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7)《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
(8)凡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还是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需手写签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仔细阅读《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6),并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一套试卷,时长150分钟。临床、医技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为护理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7.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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