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11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家乡,甘于奉献。
3、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新乐市户籍、常住人口或配偶为新乐市户籍、常住人口;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等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正式聘任后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6日—9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办公室。
4、报名材料: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份)和2寸证件照1张(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进行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1-88586619,88586613。
6、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参加面试。
(三)组织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测评机构组织。
1、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2、考察:通过到涵盖工作经历单位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实践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的时间和程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