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及名额
经研究,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良好;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民生项目、四项目人员及进村社区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30日(正常工作日),共8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 (蓝底);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上有报到单位但已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点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不佩戴口罩者、体温超过37.3℃发热者和健康码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社和招聘单位现场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料,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为10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采取“裸考”方式,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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