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0日至2003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六)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武府规〔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工勤岗位工资2172元/月· 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上班。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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