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对象
1985年9月1日之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含往届毕业生和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考生学历、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目录外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判断),专业是否相符,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失信惩戒对象;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按顺序整理并发送到电子邮箱hrsgzx@hrss.sz.gov.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报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3.《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4.户口本、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认证报告/认证书(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发表论文证明材料,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
7.证明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选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
9.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注意:1.请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3.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审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三)考核
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开展,对考生从事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适岗能力等予以全面考察。
考核环节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名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考核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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